為了解全國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示范縣改革試點工作情況,指導各地進一步推進改革試點工作,確保今年底基本完成改革試點任務。近期,建設與管理司組織對湖北省、江蘇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示范縣進行了調研,現(xiàn)場考察了水庫、河道堤防等小型水利工程,與有關地方就進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進行了座談。
調研組先后赴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區(qū)、襄陽市南漳縣、隨州市曾都區(qū)和江蘇省南京市高淳區(qū)、淮安市洪澤縣等地,深入小型水庫、圩區(qū)、塘壩、泵站以及灌區(qū)等小型水利工程現(xiàn)場,與當?shù)卣⒐こ坦芾韱挝?、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用水戶協(xié)會、經營大戶等深入交流,仔細了解工程產權明晰的內容和形式、使用權的責任和義務,詳細詢問工程管護主體和管護經費來源情況,探討新型工程管護模式運行情況。
在有關地方政府的領導下,各改革示范縣按照《水利部財政部關于印發(fā)〈關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和《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建立新型水利工程管護機制,積極推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取得了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調研組要求,有關地方高度重視,統(tǒng)一認識,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穩(wěn)步推進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要切實做好基礎工作,深入調研,摸清家底,實事求是制定并完善改革方案,有條件的及時確權,暫不具備條件的,要落實工程管護主體和責任,明確管護經費來源渠道。要加強匯報與溝通,積極爭取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推進改革的強大合力。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多種形式,采取通俗易懂的語言、生動靈活的例子,爭取社會和百姓支持,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
?。ㄞD載自水利部網站)